2010年3月19日 星期五

回憶















早前在OK買維他奶2盒再加2蚊,就可以換得這個小小磁貼。

維他奶對我來說,就如水一樣。我可以一天不喝水,但不可以不喝維他奶。不管它送什麼,是否特價,我也照喝如儀。記得有一段時間,我把小小的生意結束了,加上那時沒有正職,口袋的錢不多,寧願不吃飯,也心思思要去買維他奶。或許有天要打仗,或者維他奶再次有毒奶事件,我才不會堅持吧?!

中維他奶毒的我,今次撲磁貼真的撲得好辛苦,我明白聖經所說的「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」,但查實我對老公說過好多次,結果一如所料,他是不會理我的。加上我又不喜歡麻煩親朋戚友,更況且可能人家也喜歡,所以都是憑一己之力,才換到幾個回來。

我記得初戀男朋友也喜歡喝維他奶,還是因為他喜歡喝,我才答應和他拍拖?!

5 則留言:

韻味熊貓 提到...

瑤姑:

那麼你的初戀男朋友,就不是現在的老公吧?或是他已不再喜愛維他奶。

佛爺坐在廟堂都好八卦架,想知下啫!

瑤姑 提到...

當然不是啦~怎會如此幸運呢?
之前碰見他,寒暄兩句就走,也沒留下聯絡方法,再見機會不大了。

韻味熊貓 提到...

如果不是工作上有聯繫,分手的男女,怎可能還會是好朋友?我真是未見過。電視劇的情節,只是誤導人性吧了!

瑤姑 提到...

我和部份ex分手後都能做朋友,可能因為本身是由朋友進化成拖友,分手後大不了打回原形。但如果一開始不是朋友就已經追求,分手後的確不會再見的。

韻味熊貓 提到...

我又未想過有如此分類的,真係新鮮!

朋友成拖友,可以打回原形,可能感情不太深吧!